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0月2日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其中“三、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五)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用于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化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责任单位: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11月4日,经向南充市各车行了解,该购车贴息政策并未执行。请相关部门予以合理解答。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的“为什么南充没有落实购车贴息政策。 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0月2日发布《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其中“三、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五)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用于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化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责任单位: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11月4日,经向南充市各车行了解,该购车贴息政策并未执行。请相关部门予以合理解答。”的问题已收悉。经市财政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针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我市正统一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落实。按照省财政厅、人行四川分行10月30日印发的《四川省消费信贷贴息操作指引》,消费信贷贴息资金将在1月31日和4月10日后20个工作日内分两批申请,贷款发放的时间范围是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4月10日。因此,目前借款主体与经办银行机构签订消费贷款合同、获得贷款款资金,并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消费,到2024年1月31日,可通过经办银行申请贴息资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人行南充分行按照《四川省消费信贷贴息操作指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政策更好落地落实。
南充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建议:贴息资金,应由银行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办理。如借款主体未及时了解到该政策,未进行申请,将会错失该政策的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