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栋一单元加梯占用小区公共绿化,没有全体业主的同意,非法侵占全体业主公共共有绿化加梯违反民法,宪法,二栋一单元加梯12户业主同意,不代表12户业主就可以瓜分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化,恳求相关领导实地调查此情况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龙泉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协同接龙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经核实,您小区2栋1单元部分业主有自主增设电梯意愿,经动议表决,该单元共12户,12户参与表决,12户同意,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文件第二条实施条件第四款“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之规定。于2023年8月9日社区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业主书面实名制反对意见,于2023年8月21日社区进行了备案,现增设电梯业主已完成动议表决、签订协议和公示公告;电梯增设代理业主已完成地堪、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等基础性工作,正进行方案设计和审图和办理建设手续等工作。
对于您反映的“非法侵占全小区的公共绿化”的问题,经核实,该单元自主增设电梯,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文件程序要求。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7日15时16分与您联系,您未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