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查询成都都江堰市:都办发(2010)1117号文,望以文字形势回复,感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想要查询成都市都江堰市【都办发(2010)1117号】文件一事,龙池镇高度重视,立即与你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所想查询的是【都办发(2010)117号】文件中关于产权证办理的相关内容。经了解您的基本诉求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文件中涉及的产权证办理主体为农村灾后重建期间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原址联建且农户住房已完工的联建双方。由于您户是私下与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后修建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法依规无偿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不得买卖的规定。所以您户无法办理相应产权证。我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14时10分将相关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您表示知晓和理解。
感谢您来信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