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请问2年不办理税务登记拒开,是否合理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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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请问2年不办理税务登记拒开,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2 21:15 待解释

我举报小区楼下宠物店常年不开发票,税务所人员到场后回复:“因为2年未进行税务登记,所以对方没得发票给我开”我告知此行为违反税法了,对方回复“晓得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又再出举报对方2年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事情,当地税务所很快又给我回话了“说对方办了营业执照就等于办了税务登记了,至于好久去领,没有限制,所以对方的行为合理合法”我就觉得很诧异,发现对方的行为明显违法《税收征管法》第60条,但是对方税务所工作人员坚持说合规合法。因此前来求证:一家宠物店连续两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采取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明知那么多人要发票故意不去办理税务登记,这种行为到底违不违反税法是60条,该不该对该店进行处罚?

事发地址:成都金牛区西华街道华侨城原岸曼街商业街宠物店

处理税务所:金牛区税务局西华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8 16:37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税务局调查:金牛区岛屿宠物店已于2023年11月7日补缴2022年1月-12月的申报,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告知您,您可凭借支付凭证前往该店补开发票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08日14:1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税务局:83122755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09 10:49

1、该回复内容与实际通话内容完全不一致,通话回复大致为“因为商家办理了营业执照,是双证合一,所以不用办理税务登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2、针对一个2年通过各种方法不给顾客开税票的商家,群众举报到税务,第一次说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别人没办税务登记,所以肯定开不出税票。第二次举报给出了法律法规,税务所的人又说我没有去实际消费,不存在应开未开?(我连凭证都有,怎么会没去消费?我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我没去消费的结论。)第三次举报给我说是因为别人双证合一,所以不符合我提出的税法第60条,我问2年拒开发票,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未必合理合法吗?对方告知,从法律上是合理合法的,还说我要举报对方要讲法律。我就说那你如实回复嘛,结果回复的和给我说的边都粘不到。3、我们作为消费者去消费,对方拒开发票,举报到税务,税务征收部门想尽办法来怎么掩盖消费者,去欺骗各种投诉的回复,而不是想的怎么去批评、责罚连续两年偷税漏税的商家,事情虽小,但是税务部门的胆量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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