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一起,老人无子女,死后农村自建房怎么能过户给其兄弟或者侄儿?或者活着时,怎么过户给其兄弟或者侄儿,买卖,赠予 哪种税最少,方案最好?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操作手册》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新生儿、婚迁、退役士兵或大学生户口迁回等增加共有人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28-84922083与我们联系,谢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6日9时,与您电话进行联系,您表示满意。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