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市住建局相关领导:
我是游仙区芙蓉汉城三期44栋2单元的业主。2023年4月开始,我单元业主就电梯加装一事,本单元达到2/3参与,3/4同意的条件,共计16户,15户同意安装电梯,在2023年7月份公示期间,其中单元一户业主表达反对意见,经社区和街道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社区表示未协调成功,不予备案,让我们可以走诉讼流程。
现在的问题是,1,社区不备案,后续报建等实质工作都无法开展,有异议的业主不会主动去起诉我们。2,表达反对意见是其他业主的权利,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去起诉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因此,两调一诉中的诉讼流程实质上无法进入。
政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2/3参与,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社区应该出具备案,可又为什么一户不同意就必须走“两调一诉”呢?“两调一诉”是不是应该在达不到2/3参与,3/4同意的情况才来使用?2023年9月1号起,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开始执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处理,我们小区有没有这样的条件?我们单元现在70岁以上的老人有9个之多,只是房产证上的业主没有达到70岁,可都是业主的父母们啊。
对于社区是否应该出具备案意见,请住建局相关领导给予解释。并请相关领导给予我们如何解决这次电梯加装方法。谢谢了!
以上我是我上次投诉的原内容:ID313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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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官方的回答不能接受,没能解决根本问题,也没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请相关领导重视一下,不应该相互推脱问题,请正面实质性的帮人民解决问题。就(绵住建委发〔2022〕30号)的规定中”两调一诉“要求很不合理,中央政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2/3参与,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可地方政府中的规定很矛盾,我前面也提到过,社区不备案,不出核单,后续报建等实质工作都无法开展,就对这次我单元表达反对意见的业主,他只是提出施工的时候会来阻工,可我们手续就没能走到施工这一步,所以有异议的业主不会主动去起诉我们。而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去起诉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因为事实都没有发行,我们没有施工,有异议的业主也没来阻工,因此,两调一诉中的诉讼流程实质上无法进入。
请市长,住建局相关领导重视一下我们遇到的问题。并请相关领导给予我们解决,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1.社区不备案,后续报建等实质工作都无法开展,有异议的业主不会主动去起诉我们。2.表达反对意见是其他业主的权利,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去起诉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因此,两调一诉中的诉讼流程实质上无法进入。 ”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精神,切实推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德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21〕29号)等文件依据,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加装电梯业主动态表决的条件,这是上级文件要求和征求社会意见形成的。2.相同的《实施意见》第五条也是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征求社会意见,并通过7部门联合审查才印发成文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