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成都放开限购,购房资格调整;10月15日开盘,销售未审核本人购房资格及未告知新政后购房资格条件,诱导认购1-8-2房源并交定金;办理签订合同时,10月19日万科销售告知9.26新政调整后,双流人才资格不能买锦江的144平米以下的房子,并让本人违规花钱找房管局“点签”通过,否则不能办理网签合同,;因万科朗拾交子销售明知9.26新政已执行,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购房资格条件,未审核购房资格,刻意隐瞒诱导选房交了定金10万元;同时万科朗拾交子因他们销售的工作过程中诱导欺骗,导致不能办理网签合同,颠倒是非,认定为本人未按时签约网签合同违约,没收受害人定金。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住建局已要求企业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进行回应,畅通沟通渠道,对业主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维护业主的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