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金堂新开班企业,招聘“”4050“”就业困难人员入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对企业有无社保和岗位补贴呢?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03日上午10:16通过手机号13618069359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基本相符。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按照成人社办发〔2022〕36 号文件,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标准:按为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满12个月后,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除就业困难人员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含5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方式: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临柜办理。
三、沟通情况
我们于2023年11月03日上午10:16拨打您的电话号码,与您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告知您提出的开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职对企业有无社保和岗位补贴问题处理情况及办理地点。如有疑问,敬请拨打县人社局援助中心电话028-84937313,您表示知晓。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回复及时、清晰;解答耐心、仔细,为金堂人社工作人员点赞,为金堂良好的营商环境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