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天府新区集体户,目前已从原单位(内江)离职,现待业中,想把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天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请问具体条件和流程是什么,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科创和人才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关于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经电话联系,已将天府新区“蓉漂”青年人才党委的接收条件及转入流程告知与您。由于您目前处于待业状态,常住地在重庆,按照政策要求,建议将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便于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