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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关于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文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1 23:4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中第(三)条规定,取得职业资格可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经查询,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聘任为工程师职务,是否等同于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但目前随聘任为工程师职务,由于并未办法职称证书,导致在招投标领域受限。由于职称和职业资格系统非同一个,目前河南人社厅已发布文件明确“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过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答辩考核,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同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四川省内是否有类似文件明确取得职业资格的如何评审相应职称证书?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7 11:04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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