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泰华府公馆双华路三段855号。每天早上七八点就开始喇叭宣传。建议商户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宣传。投诉无果。严重噪音扰民。一天不解决天天投诉。此前投诉过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1 2 3。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商家不得以高音喇叭等高噪声的形式招揽顾客,违反法律并造成噪声污染的,将受到行政处罚2。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罚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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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具体反映邦泰华府公馆小区楼下“鲜挑鲜选”商铺,使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2023年10月24日,街道工作人员前往该商铺,对该商铺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劝导和教育,责令禁止播放高音喇叭发出超出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他人工作和生活,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该商铺的巡查和监管,发现播放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立即处置。 2023年10月24日15:07分,街道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相关办理情况,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