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信云熙府业主,明信云熙府存在住建局备案一套方案,给我们业主是另套方案的行为 。开发商这种不实销售的行为,政府是否应当介入。如果政府不介入,是否开发商都可以这么做,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哪里。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信云玺府”系成都品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五洞桥路966号。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实际反映房屋修建与宣传不一致的相关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您所反映问题为民事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区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沟通情况
2023年11月3日14时53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房产领域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16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