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小孩没有房,政府说转了户就没有房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于原石盘街道银桥村10组村民,已实施农转非并已经分配安置房,您已不属于银桥村10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您所生小孩也不再属于银桥村10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您小孩不属于应安置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6日10时30分,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