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有过年住几天,但是物业费是全部在交,没有享受过服务,不否认物业的工作,但是全部交确实不太合理,比如除去物管费,还有垃圾处理费,我们并没有居住,也并没有产生垃圾,这些全部都要交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目前,暂未有空置房屋减免物管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