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好!我是原天府新区钓鱼嘴村村民,2014年3月拆迁,我家房子占了土地没征占完,目前是:房子到现在也没有拿,房子什么时候安置也不知道,(国家鼓励生育,我们响应了国家政策,)2020年生了娃娃,户口上在正兴,请问有过渡费用吗?新生儿是否都没有过渡费,是否有房子安置?如果没有那么支持国家发展拆迁的意义又在哪里啦?我们就想知道,是否有过渡费,如有什么时候能发放,房子是否有安置,不可能户口在村上连土地和房子都没了撒?希望上级领导能给和我一样情况的老百姓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正兴街道目前修建的安置小区暂未交付,待交付后街道将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第八项之规定“选房办法按宗地拆迁的先后顺序,以电脑摇号产生宗地应分房源,在宗地房源中以被拆迁户签定协议时所领取的选房序号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新生儿没有过渡费。新生儿是否安置需按安置时政策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1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