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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请翠屏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回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31 09:36 已回复

翠屏区碧水长滩采用送样检测方式对小区二次供水进行检测,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并未对程序未按照标准取样的事实进行调查回复,仅对检测报告做验真回复。检测报告的送样方式多样化,不同的检测目的使用不同的检测方式,为什么监督大队对检测方式一点不关心,对业主水源是否安全一点不关心?这与卫生部门工作严谨相违背。物业属于服务者,业主属于被服务者。当服务者需要免责或者需要采用检测来保护被服务者水源安全的时候,应该采用被服务者信服的方式进行取样,保证取样的标准个安全。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站在业主角度想问题,检测报告无法证明水源来源于碧水长滩,无法证明取样过程按照标准图样,并且无法证明,水箱进水口,出水口,末梢水均符合标准。每一个人都要用水,水质监测重要且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取样检测取样,取样标准不用老百姓普及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1 12:28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宜宾市翠屏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法人员10月25日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苑路1号的碧水长滩小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阳光碧水长滩小区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提供宜宾市南溪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9月28日签发的《检验检测报告》NO:(W)W2023-3301-0658扫描件,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17051-1997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提供宜宾市南溪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2300101261)扫描件(详见附件3)。
根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及卫生规范开展自行检测或者委托检测,卫生检测报告应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阳光碧水长滩小区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年9月对二次供水的检测符合上述规定。
监督检查同时,我大队执法人员要求阳光碧水长滩小区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小区二次供水做好卫生管理,并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对二次供水相关资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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