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最近我在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因租用的门面属于自建房,去办理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他们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随后我打电话咨询了房屋鉴定机构被告知鉴定房屋安全不是对我所租用的铺面鉴定,是要对房东的整栋楼做鉴定。房东的整栋楼500多平方费用需要好几万,我们只租用了50多个平方的铺面,其它都是房东的自住房。这个费用房东也不愿意出,这笔钱对于我们微小的创业者来说根本承担不起,现在我们铺面装修了,设备也都买回来,营业执照办不下来也没有办法营业。想请领导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网友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部门核实回复如下:关于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31号)第三点第四款第2小点“加强经营用房管理,凡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申请人应提供房屋安全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对不符合经营业态的,一律不得批准经营。对于城镇经营性自建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安全证明材料;存在改扩建、改变房屋承重结构、违规加层等行为和年久失修的,由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各乡镇(街道)出具房屋安全证明材料;存在违规改变房屋结构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沟通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