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成都弘万瑞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小敏161616
2023-10-28 12:07:30
已回复

投诉对象:成都弘万瑞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菁弘万科樟宜星光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路北二段368号

电话:028-84781999

投诉内容:樟宜星光售楼部销售人员擅自更改已签订认购书内容,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不在签订认购书之前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提供认购书实物,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详情:2023年9月23日,我在樟宜星光售楼部现场交了2万购房订金,并同置业顾问张*签订购了购房认购书。但开发商工作人员后续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认购书签订日期从2023年9月23日改为2023年9月30日,并且将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比例从20%改为30%。与此同时,开发商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并没有按照认购书第四则第1条的内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询问原因说我还没有签署合同还没有交首付款因此不给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另外,开发商也没有根据认购书第四则第11条内容提供给乙方一份认购书,导致我现在手里根本没有认购书实物。事后,曾多次同开发商协商退还订金,但开发商拒不退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发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已签订协议上的约定内容,属故意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签订认购书之前不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提供实质认购书,属有意欺瞒诈骗购房者。以上,开发商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且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意欺诈购房者,任何一条都属于违法违规。请不要把投诉直接关闭,请首先转至市场监管局按规查办,其次将此投诉转至房管局监督处理。我已多次在此平台提交投诉,都没有人处理。我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对应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房管局直接将我的投诉打回,不予处理?为什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愿意帮助普通人民群众,不帮助消费者/购房者呢?

证据确凿的事情,多次投诉无果,为什么有关部门就是不处理呢?

诉求:退还订金2万元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
回复时间:2023-10-30 09:36:4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10-31 09:55:01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