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龙泉驿区 » 交警违停执法未尽十分钟通知义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咨询】交警违停执法未尽十分钟通知义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7 16:24 已回复

我车停青台山合能四季映像门口去小区门口小店买东西。执法人何启银发现违停直接贴单,未先通知挪车。(市规定应预先短信通知车主挪车十分钟后再贴单处罚)(14:56贴单,我14:59收到消息15:02挪的车,未有15:06的违停照片)
现咨询这个执法是否违反程序,因是手机登录照片不知道是否正常上传!如是交通严管区,请问哪里能查询是否为严管区的文件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7 16:59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1 14:1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在交通次序严格管理路段的机动车违停行为,不适用于蓉E行提醒10分钟内挪车免于处罚的相关规定,由现场工作人员直接对违停行为进行取证并张贴违停告知单。成都龙泉驿交警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5月24日第一批次设定98条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并附上了相关路段。路口设置有相应的标志标牌。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31日09时16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