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天府新区万安海伦堡玖悦府的业主,项目将于近期进行验收,近日经过实地考察,不幸发现我们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问题。 首先,项目仍然存在钉子户未进行搬迁拆除,其次,楼盘减配严重,地下室总平的等均与宣传和报批的严重不符,地下建筑面积均未做混泥土找平,入户门等与施工图严重不符,顶楼多处积水,漏水隐患。这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明显侵犯。同时,我发现开发商在宣传阶段的承诺,如对绿化面积的百分比等,也未能够在实际建设中得到满足。绿化程度显著低于开发商承诺的标准,这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居住环境,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偏离了我们原始的购买意愿和诉求。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享受到符合协议约定和质量标准的商品与服务。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协助业主督促开发商对于上述问题给予解决。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海伦堡玖悦府房屋交付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延期交付赔偿等条款有明确约定。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向您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若房屋延期交付,您可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反映海伦堡玖悦府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核实处理,开发企业承诺对您反馈的质量问题将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保质保量交付。
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购房人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购房人长效沟通机制,继续积极和购房人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同时公园城市局将持续关注购房人代表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目前还剩余1户农房未签约,其位于项目边缘位置,不影响开发进度。万安街道和开发商一直在积极的与未搬迁农户洽谈中,力争早日与未搬迁农户达成协议。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8日告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