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2020年,取保候审,现因为工作需要,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地方派出所告知无法开具。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我是符合此规定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在四川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来信人: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科信处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确定是四川省常驻人口户籍就可以在天府通办APP中在线申请办理。具体操作如下:点击“我的”进入我的页面,点击电子证明右侧“全部”,进入我的证照,点击“证明类”,而后点击“添加证明”,在搜索栏中进行搜索,搜索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点右侧添加按钮,按照提示进行申请即可。如无法办理建议您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线下办理。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