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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投诉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开发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7 10:27 已回复

本人于2018年购入成都市龙泉驿区忠北路666号恒大御龙天峰的一套住房。在小区已办理多批次房屋产权,且同楼栋同批次购买住户超4/5已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多次主动与开放商、物业核对前期已按期缴纳的办证材料,均为收到准确回复。疑似开放商与物业打击报复前期投诉信息,不作为,不准确回复原因,不为我们办理房屋产权。


前期,2020年交房时因房屋质量问题,我们曾多次与开放商、物业协调沟通,处理墙面漏水问题未接房,2021年在多次投诉省市政务平台、12345和12306等后,开放商在一年后才能进行处理,且期间所有耽误收房的物业费均由我们本人承担。


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针对此次投诉中反馈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并按流程办理产权!望回复核查情况。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7 14:03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1 16:20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同安街道忠北路666号“恒大御龙天峰”的房屋,项目宗地已办理《国土证》。截至目前,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该幢住宅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发企业应在完成首次登记后,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在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分类分批次原则启动该项目不动产登记工作,小区部分购房业主已顺利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下一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协同有关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备齐要件并提交书面登记申请。若开发企业怠于履行义务,未按购房合同约定配合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4:15分左右与您沟通,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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