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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碧桂园二期林海园延期交付及物业强制断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6 18:48 已回复

投诉书

至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

我是一名于普通的购房者,于2021年购入成都市青白江区万科碧桂园二期,按照合同约定改房屋应于2023年7月15日交付,因开发商原因延误交房时间,于2023年9月21日仓促交房且该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本人及小区内部分业主提出如下述求:

1、开发商延期交付未按照合同内约定进行赔偿。

2、开发商虚假销售,销售时宣传图册有赠送面积,现如今赠送面积不翼而飞。

3、小区内未达到交付标准即进行交付(园林绿化目前整改完毕、停车场入库正在加装雨棚、大门未修建等)。

4、物业仓促进场即进行收付物业费,小区内物业不作为。小区内园林设施只交付一半,就收取全额物业费。

5、物业恐吓业主,强制催缴物业费、建杂费及管理费,进行断电、断水等极端操作。

望各位政府领导介入解决,给我们普通人一个说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保障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0 17:3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产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区房产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15:00 通过电话83692757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仓促进场即进行收付物业费,物业不作为问题。经核实,万科碧桂园二期林海园小区由四川太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类型为酬金制)。万科碧桂园二期林海园于2023年9月21日开始集中交付,经查阅林海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约定物业服务费应当从开发商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区房产保障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及时处理小区环境卫生问题,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通过强制手段催缴费用问题。目前暂未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催收物业费、建渣清运费等情况。物业费及建渣清运费的收取均有合同约定,业主可自行清运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区房产保障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考核,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违规行为催收物业费,同时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主动收集业主反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沟通情况
区房产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15:00 通过电话83692757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2 09:48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话!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告知开发企业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避免激化矛盾。现目前,开发企业正在组织业主进行房屋交付。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致电我局承办科室电话:028-83692672。若因工作人员外出、调查等情况无人接听,请换个时间拨打。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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