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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四川体适能游泳健身中心(温江)不退定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6 13:09 已回复

2023年4月29日,本人准备在四川体适能游泳健身中心(温江南江路1239号)办理健身会员卡,但由于该中心当时正在装修,不能参观现场,遂先通过微信转给了当时该中心营销人员刘*果(1478085****)100元定金,开具了收据(该中心有效票据),参加该中心的后续会员卡减免活动。该人员口头承诺,后续若不想参加该中心的活动,仍然可以退定金。

后由于本人家中有事,以及考虑距离等因素,遂于2023年10月22日到该中心询问退定金事宜。该中心前台接待人员表示,该营销人员已离职,态度敷衍准备赖账,后在本人强烈要求下,该人员承诺由于经理不在,留下本人电话,保证第二天会主动联系。由于该中心迟迟没有联系,2023年10月23日晚上7:50左右,本人到该中心现场要求退定金。该中心经理一开始表示给我开具票据的营销人员已经辞职,打算赖掉这100元,在本人据理力争下,该经理才勉为其难说联系老板,并将收据拍照。该经理要求本人先把票据给他,过几天再退,本人对该中心收回票据但不立即退款的行为表示质疑,该经理马上开始阴阳怪气,倒打一耙,强词狡辩污蔑本人不信任他,对他实施霸王条款,还表示如果不给票据就拒不退钱,态度极其嚣张恶劣。本人要求他现场直接联系老板,由我来说明情况,他直接拒绝联系,并一再叫嚣,不退定金,让我找地方告。综上所述,他的所有诡辩都是为了赖账,并从体格、语言上强制打压本属于弱势方的顾客。

10月25日,在与市场监督局同志沟通以及本人建议下,该中心人员联系我,依然态度强硬、傲慢,要我必须服从他们的内部流程,亲自把收据送到他们门店,然后等他们消息,否则拒不退款。鉴于之前该中心之前的恶劣行为,本人要求在我出具收据时同步拿回本属于我的钱,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且合情合理,但被该中心人员直接拒绝,且没有进一步沟通,态度傲慢至极。

该中心作为具备一定规模的立足温江多年的本土健身中心,店大欺客,三番四次推脱,毫无任何信誉可言,一开始想赖顾客区区100元的定金,后利用健身人员体格优势进行语言威胁,在相关政府部门人员调解下,依然强制顾客遵守他们不合理的要求,置国家法律法规底线于不顾,违背消费者权益,在法治社会横行霸道、为所欲为。请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请公安人员作为第三方现场监督)帮忙联系该中心相关人员,退还本该属于本人的100元现金,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现场道歉,并承诺后续不对本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补充:本人所有票据、转账记录均保留,该中心经理照片见附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1 16: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体适能游泳健身馆”的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和您进行沟通协调,商家表示需要您先到前台签退款申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处理,此后此事不再接受市场监管局的协调处理。
2023年11月1日16时48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拨打您的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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