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书记:
你好!我是泸州人,在外地打工,在2020年的时候,响应泸州政府号召,回泸州老家购房置业,但我本人在外地重庆有一套房贷住房,按道理我在泸州只有一套房,也是在泸州首次置业,应该算首套房才对,但是当时泸州各大银行执行的“认贷不认房”,就变成了二套房。现在人民银行发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全国各大城市,北、上、广、深、成都、重庆,都实行了最新的“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但泸州到现在都还没有执行。
像我们这种外地打工人,在外地有一套房贷,又回泸州置业,准备以后回乡养老,都无法享受首套房存量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不利于泸州房地产的盘活和销售,应该快速响应和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政策,让更多外出打工的泸州人,回乡置业,能给享受到优惠政策。
希望杨书记能给采纳,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泸州市已于9月25日起,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据悉,泸州市暂未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关于“认房不认贷”问题,建议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为准。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