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原户籍是南充市南部县王家镇人(现在户籍迁移至成都),1991年出生时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现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户口也迁移至成都,现成都办理退休),独生子女证上的钢章不清晰看不清楚,姓名一栏也未盖章,工作人员让父母回原地开证明或盖章或重新办理证书。现在不知道在何地办理该手续,王家镇还是南部县,望告知 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独生子女证补办”问题,现回复于下:
一、基本政策
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政策衔接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关于网友咨询在哪里办理手续的问题
我县申办独生子女证明,要求提供能够证明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街道)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县级审核,盖章。
具体事宜,网友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王家镇)的村、镇出具证明,证明户籍迁出前的婚育情况,加盖公章,再在县卫生健康局(振兴街40号)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