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永丰村一组人员,在2005年去成都读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然后2009年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被告知无法迁移到农村,只能迁移到何家场集体户口,现在因为户籍出现以下问题:
1、我的土地一直是在承包期内,今年因为修公路占用土地,全队土地重新划分,村政府在未出示任何政策法规文件的情况下强行收回我的土地。土地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并且我是依法享有承包权的土地,是不准强行收回土地的。
2、自贡三十四中学校占地后,每年的年底分红都会发给我,但是自从2021年换了队长之后,就一直没有把分红给我,也就是有2年没有发,被队长强行扣留。
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您目前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属于居民城镇户口,就已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不具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另外2021年至2022年的土地流转费村上会在接下来发放给您。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