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大王镇太华场村4组(原太华乡13村3组,4组)稻田被承包给私人养鱼,承包人在4组农神田田坎上搭建了一个加工棚,每天从市场上收集死鱼粉碎后撒塘里喂鱼,造成加工房周围特别是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村里老人向村上反应过几次,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大王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赓即组建专班,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核查,该鱼塘不属于稻田,同时对该经营业主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要求其按期整改:1、严禁经营业主使用冻鱼加工喂养鱼;2、使用的鱼饲料产品需达到国家环保标准;3、严禁使用肥水、废水、污水等水源养鱼;4、撤除用于加工冻鱼的机械和设备。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