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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安置房跨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4 00:32 已回复

反馈跨户型申请书
问题1
表中我并没有抽中套四户型也未给予通知抽取跨户入围通知书而是直接让其抽套四户型.
问题二
表中只说明安置三人户型并没有说明安置共计享受多少平方也未标明价格?
问题三
未告知如村民跨户的话巴户不在享有超出平方按照450元一平方结算而是全部按照修建成本价上浮30%结算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综上所述因跨户申请书告知不详细清晰明了导致村民无法正常得到安置,请于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重新修订便于村民能及时得到安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7 15:1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更新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10:00在城厢镇城市更新办公室与您见面沟通,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关于您所反映的跨户型结算单价问题,城厢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安置房款结算,根据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
关于跨户申请未经抽签问题,因此次陆港花园套四剩余房源数大于提交三跨四申请户数,故此次陆港花园安置申请三跨四的不再需要抽取跨户资格。
关于您反映的面积问题,根据青府发〔2005〕5号文件规定,满足条件参与住房安置的城镇户口按人均25平方米按300元/平方米购买,故您户非农业人员可申请购买面积为25平方米/人。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10:00在城厢镇城市更新办公室与您见面沟通,您表示反映的问题未解决,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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