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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申请宅基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3 14:24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金石镇三秀李家坝村七组
因2000年外出打工,至2023只回家三.四次。现在家中有妈妈.大哥.大嫂和我,我2006年已结婚,老婆是外省的户口不在四川,现有一子23了。住在一栋房子里面,80多平,户口没有分开,现已小孩准备结婚,住不下了,想申请宅基地,村里开证明镇上就是不给批,忘市领导批准,也找县政府,县政府也发了文件给镇上,村委问一下情况,现在也没有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4 10:2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5 10:14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户于1998年申请宅基地一处,占地面积114平米,房屋建筑面积200平米。依据三府发〔2022〕28号《三台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第五条之规定:“严格实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农村宅基地。”按照规定你户已有一处宅基地,如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将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故不符合申请条件。
另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常住户,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生产生活资料的收益、分配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村村民,可依法申请农村宅基地进行住房建设。”你妻子黄某亮、儿子李某龙户籍在广西,均不属于申请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常年不在申请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居住,故黄某亮和李某龙也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
以上情况已电话告知,如有疑问请致电0816-5582010咨询。
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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