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宏锦志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入职富士康,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上规定11—20号办理离职27号发放薪资,21—31号办理离职是次月7号。 我今天(20号)早上领取离职单开始走离职流程,到下午2点多办理完成,宏锦志又说要次月才发工资。 理由是上午就汇总了,所以要等到下个月,可我是上午去他们那里领取的离职单,流程走到下午并不是我能控制的,是公司需要那么久。 宏锦志 这根本就是把合同当摆设嘛,而且网上那么多该公司的劳务纠纷负面信息实在很难不让人担心。 本人只是需要他们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而已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