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一个来自重庆农村的普通打工人,在成都工作有6、7年了。我一直非常喜欢成都,在这里,我生活得非常惬意,天气环境好,很宜居,离我的老家路程也不远,都说川渝一家亲。基于此,我本打算今年在成都买房,然后定居下来。但此次买房事件的经历,让我对成都房产开发商真的太失望了,太受打击了。在此,我想借住此网政平台提交一个针对以下开发商的投诉,具体投诉内容如下:
被投诉对象:成都弘万瑞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点:成都弘万瑞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更改房屋认购书上的签订内容
开发商擅自更改认购书签订日期。购房订金是9月23交的,也是当天在售楼部签订的。但开发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认购书签订日期从从9月23日改成了9月30日。(见附件1)
开发商私自更改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比例。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认购书上的首付款金额比例写的是20%,认购书签完后置业顾问私自改为30%。(见附件2)
开发商认购书无效。认购书上写2023年9月29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认购书上签订日期现写的是2023年9月30日,导致签定认购书日期晚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见附件1+附件2)
购房订金20000元交易记录及交易时间证明。(见附件3)
诉求:要求开发商退还本人所交定金20000元。
以上,烦请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能够听到我这个普通群众的声音,尽快处理此事,帮我追回所交购房订金20000元。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退还定金问题,属于您与开发企业之间的民事争议,应按照您们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若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建议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该争议。
感谢您对郫都区住建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