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户籍地在巴中市,患有糖尿病,但目前因照顾小孩需要长期居住在成都市温江区,是否可以在成都办理特殊门诊治疗呢,目前我的户籍在温江区,打算为母亲办理居住证后,参加个人居民医保,然后再办理特殊门诊,是否可行呢?
另外办理特殊门诊需要哪些资料,烦请告知,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母亲购买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查询,您母亲在巴中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于你母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问题,具体请咨询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经与您电话联系,您母亲已办理温江区居住证,可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2023年9月1日-12月25日),到温江区就近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办理成都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医保待遇有效期为2024年。
针对您反映的如何办理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的问题,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成医保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在医保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到成都市内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种认定,认定完成后自行选择一家具有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续医疗费用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一站式结算。
以上情况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10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还有医保相关问题,可拨打区医保局咨询热线028-82727200/82715949,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