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碧水长滩一栋一楼右侧住户,在住宅类小区内部制作卤肉熟食,再拿到市场上贩卖,但是并没有处理相应的气味,导致整栋楼臭味难闻,难以生活,整个大厅全天都有浓郁的臭味,20几楼在整个上午都不能打开窗户,味道在20几楼都能闻到。
第一:该商户是否有相关的营业执照
第二:该商户在小区内部制作熟食是否合理合法
第三:该商户并没有相应的气味处理,这种气味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
尊敬的网民朋友:
我局工作人员前往该处时家门紧锁,未能进入房间内检查,经向物管方了解,该住户确实在此进行制作熟食,经查询系统,该住户在此未办理营业执照。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0月24日
尊敬的网民朋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业主在家里进行生产工作等。从物业管理角度,暂未相关规定。
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