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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限期整改碧水长滩二供水问题
2023-10-19 10:01:41
已回复
关于翠屏区住建局回复《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问题有两个方面质疑:第一,《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于2011年9月1日实行其中第二十八条与住建局回复的内容不一致。第二,你用《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来搪塞我们,那说明你认同该条例应该严格执行的问题。那请问您:《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及《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一(六)中明确新建、改造住宅内的给水工程施工……给水工程竣工后,城市供水企业应参加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企业有权不予供水之规定。但是竣工后住建局没有对碧水长滩小区二次供水组织供水企业去验收(一供已验收,但二供没有验收违反条例规定)。不按照条例组织供水企业验收这个问题为什么一直不处理相关责任人?为啥不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了?条例事拿给你们监管部门仅解读对你们有利条款、削弱不利条款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10-20 14: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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