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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建言】养犬管理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18610160887  2023-10-17 14:21 已回复

看了成都2岁女童被不栓绳不带狗嘴套的大型烈性犬撕咬的视频,十分揪心,义愤填膺,不能平静。

不知道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领导是否看到,作何感想,有何部署,有何行动。

此事件不止在成都,在全国都引起了强烈反响,不知道市民和游客是否还能安心的“到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会不会担心出门碰到大黑犬?

我本人是十分担心的,所居住的郫都区龙城国际小区长期有不拴绳不带嘴套的犬只在小区游荡,孩子被恶狗多次惊吓。狗主人面对提醒不痛不痒,说狗不咬人。打电话找物业,物业只是说会加强宣传,对游荡的犬只毫无作为。有次孩子被恶狗吓哭,打电话报警,警员来了之后仅仅只是提醒狗主人要去办理狗证,狗主人当面答应,后面根本不去办理,遛狗也不拴绳。

恶性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普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绝不能仅当做个案处理。

之前跟警员讨论养犬管理时,警员表示他们也很无奈,因为养犬管理的职能目前分散到公安局、城管局等多个部门,且法规条款偏向于原则性和指导性,缺乏可执行性。

作为普通市民,出于对孩子安全问题的担心,出于对成都市管理能力形象的考虑,结合养犬管理条例的漏洞,提出以下建议:

1. 不能仅把2岁女童被撕咬的事件作为个案处理,借此事件,全面审查、深入剖析养犬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 将公安部门作为养犬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犬只对人类的威胁是人身伤害相关,确立“养犬问题找警察”的原则,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一条中,查处敞放犬只的职责移交到公安部门;

3. 明确物业在社区和小区内管理犬只的职责和权限,不能只限于宣传提醒,而应该对社区或小区内所有的犬只建立登记、监督、管理职能,对于在小区内违规养犬行为赋予管理和处置权限;

4.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对于不执行养犬管理规则的养犬人和相关职能部门,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于提醒、警告不予理睬的违规养犬人,予以重罚,并将罚金的一定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5. 给市民一个承诺,集中性开展不文明养犬和违规养犬整治行动,以平民愤;

6. 学习国内外其他城市养犬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将成都打造为国内养犬管理先进城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09:2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16:31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公安机关将联合属地、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同时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制定了《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养犬限养区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22种烈性犬、大型犬种,同时严格落实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电子犬证的办理。对于限养区内违规饲养犬只劝导无效的养犬人由公安机关依据巜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对犬只予以收容。

郫都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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