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崇州发生一大型禁养犬伤人事件,在网上引起众多关注。我们市民需要了解成都市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养狗需要办理养狗证件,若没有强制文件要求养狗证的办理,这次崇州大型犬伤人事件很有可能找不到狗主人。若市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尽快落实该类制度,且对没有牵绳和戴狗嘴笼的狗应该由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狗没有错,错的是人和制度。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第二十二条中规定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第五条中非限养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犬只登记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胡麒丰,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