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仁寿县富加镇桂树村4组的村民。反馈了好久都得不到落实请问一下是什么情况?村里卫生费每个人年缴24元,按户口收;家里有老人偶尔回去一趟没在家住过,我常住富加镇糖市北街191号也是一样的年缴每年24元,我家每年交的都是双份的卫生费,钱虽不多我觉得不合理啊。在政策上对县、镇、村、社是不是都睁只眼闭只眼,表是默认还是投诉通道哪里卡壳咯?
经核查,我镇政府工作人员与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表示按照仁府办发【2021】24号文件规定,“村民自治”收取2元/月/人卫生费(已户籍人口为准),场镇按照常住人口收取卫生费,如有异议可以到镇农业办公室查看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