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我9月份到成都旅游,花11900购买了一只翡翠手镯,回来复检并不如当时宣传的好,估价也并没有商家标注的那么多。
之前问过了,如果退货的话商家只说收到完好无损的手镯之后才会退款给我,但是我只能保证寄出的时候是完好的,如果快递过程中出现损坏甚至丢失,那么我将财物两空。
鉴于此,我说如果不能解决我可能财物两空这个问题,那么我是要求商家至少退还我一部分差价的,你们的工作人员在10月9号的时候联系我说帮我沟通,之后就石沉大海了至今没有进一步的消息,想请问一下沟通结果如何?谢谢
网友:
您好!您再次在问政四川上留言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调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协调,商家同意仍然以以下方式退货退款:1、留言人把所购商品(如果担心快递过程中出现损坏甚至丢失,建议附加快递保险)寄到商家处,确认不影响二次销售后进行退款;2、留言人可以亲自把商品拿到商家处经双方查验后立即退款。对于上述处理方式您表示不认同,对于您提出不退货而要求商家退还一部分差价的要求,商家明确表示不同意,据此,我局只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一款(四)项之规定终止调解。
留言人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17日11时49分左右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