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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北京城建 国誉府一楼侵占花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6 08:06 已回复

广大业主难以接受的事实:
一楼住户前后花园的设置严重侵害了广大二楼及以上住户的合法权益!!!
在与二楼及以上业主的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示二楼及以上业主放弃对特定买受人(一楼业主)占有部分绿地(一楼前、后花园)的所有权利,严重有失公允。一是在合同签订时未履行特定不利因素对购房人完整的告知义务;二是在销售过程中以未经验收通过的一楼样板间(含前后花园)对一楼购房人作出了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承诺(赠送前后花园);三是明显违反了《物权法》第73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贵司无权将局部绿地私自承诺、授予一楼业主。
据不完全统计与现场测量,小区绿地面积约2.6万平,一楼96户户均前后花园约100平,合计约1万平。这意味着一楼业主(共96户)以约10%的户数占用了小区总绿地面积的40%,显著不合理,这也对后期社区管理和邻里和睦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3 15:04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核实:根据住建部门的职责范围,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必须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未经审批的建设行为进行整改,样板间已硬化的地面限期恢复;后期,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把控验收环节,如与图纸不符,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指出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设置引导放弃绿地使用权表述涉嫌违反《民法典》及《成都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建议开发企业立即与业主协商修改。由于合同补充协议内条款系双方民事约定,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无法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建议您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法院裁定条款是否有效。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22日下午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当面告知您小区业主代表。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8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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