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买的二手房,从南部农信银行总行办的贷款,办完抵押。农商银行要把房产证扣押到银行,具了解,其它银行都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办完抵押,房管局会出一份他项权证,放在银行,房产证是属于买房人的,以后的孩子读书,落户,办事都会用到房产证,到时在向银行借,太麻烦,也不合理。所以房产证留在银行个人觉得是不合理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换言之,银行应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房产证上银行也会盖章说明此房屋有抵押登记。抵押人(户主)应收执房产证原件。
农信银行这种还完贷款才能拿证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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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您的留言内容,经向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农商银行”)了解相关规定,现回复如下:
根据《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明确押品及其权属证书的保管方式和操作要求,妥善保管抵押(出质)人依法移交的押品或权属证书”并结合《四川农信押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相关规定,南部农商银行在办理各类抵押贷款须留存产权证明及登记证明原件,待贷款结清后将产权证明予以退还并注销抵押登记。按您提出的后期办理户口迁移,小孩入学等,需要提供产权原件的合规合法的诉求,若贷款未结清,可以向南部农商银行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咨询南部农商银行蔡经理,联系电话:18783959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