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武胜县嘉陵一号物业用房被开发商变卖,相关部门回复与事实不符,迄今为止物业用房未落实,相关部门回复已经置换,事实并未非如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用房不得出售,变卖,出售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包庇纵容,且回复不实!
望严查,还业主一个公道。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联合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协同武胜县昌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对接嘉陵壹号业委会,根据2023年8月29日协调会的结果,被占用的1、6号楼物管用房根据房产开发公司与业委会商议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以维护嘉陵壹号全体业主的权益;10号楼物管用房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局留存资料显示10号楼未设置物管用房。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4日
拿出实际态度,为一方百姓实际解决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