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攀枝花上班,目前是在成都这边上班已经连续购买了6个月社保(医保也不存在断保),现在由于生病住院,已按金牛区医保局要求办理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手续,但医保目前显示状态还是不享受医保政策,医院也不能作医保结算登记,后续联系金牛区医保局又让我去办公室查询什么原因,我已经跑了两次医保局,打了无数电话,想领导到底能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医保局调查: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52号)规定:综合保险缴费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满6个月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时间合并不足6个月的,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转移成功后与成都缴纳的医保合并计算连续缴满6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正常报销。与您取得联系,您反映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23日14:5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医保局:028-62011918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