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58号玉双苑4栋三单元业主,我们去年11月与四川科莱电梯股份公司签订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合同,约定工期5个月,至今现场只完成电梯基础、钢框架施工,设备进场一个多月未安装,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老是找各种理由拖延,中途我们投诉过一次未成功,拨打公司售后电话、质量部电话都没得到满意答复。我们是8个小业主,没能力走其他正常程序,只想问问成都市住建局、成华区住建局:科莱电梯这样的垃圾公司是怎样进入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合格供方名单的?还有没有监管?我们的问题能不能解决?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增设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责。业主应委托同时具备电梯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代理业主,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手续办理、履行承诺和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协调管理。投资方应与增设电梯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业主仍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