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咨询一下青白江城厢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当时2014年拆的迁每个人扣房款24800元左右,现在2023年10月12号,拿房子套二夸套三要交十万左右,当时扣的房款不作为抵扣的吗?当时拆迁扣的房款没有给我们开单据,说可以到村里开,但是去结算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没用,求解,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市更新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14:19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关于跨户型结算单价问题,城厢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安置房款结算,根据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
关于抵扣房款问题,您户需提供拆迁时所开票据,若票据已遗失,您可至您所在社区开据情况说明,若您存在其他疑问,可在城厢镇天星社区结算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城厢镇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14:19通过028-68936362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您对办理结果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