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购买江油香榭名邸5栋2单元房屋并提交购房补贴相关资料。按照江府发2014 29号文件精神,应该领取4500余元钱的购房补贴。
如今距离我提交相关材料已过去近8年,只在2023年10月8日,领取3000元钱购房补贴。
我的诉求:请相关领导一是说明为什么我1500购房补贴未到账原因,二是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尽快发放剩余的1500元钱购房补贴。
谢谢领导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相关单位办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首套房补贴金额不符”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江府发〔2014〕29号《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2014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17日期间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购房者给予补贴。对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统一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对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补贴60元;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补贴40元。
此次拨付为分批拨付,金额均为3000,剩余未拨付金额,后续将继续拨付,直到应享受首套房补贴金额全额拨付完成为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