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中江县博世城(德通.森林花园)小区业主,在小区修了4年多后终于可以交房了,但是物管和开发商现在以政府形象工程为借口,并且相互推诿,禁止我们小区业主封窗,并且说两年后可以按政府要求允许后才可以封,至今我们也没看见政府的相关文件说我们小区不能封窗,这是典型逻辑不通啊。我们花了大半辈子积蓄去买了一个高层房子不让封窗,那谁能来保证家里孩子老人的人身安全问题。请有关职能部门调查相关情况,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核实,博世城小区物业公司未发出文件说明两年后可以封窗。经了解,该住宅如封窗将改变住宅外立面。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为保证小区外立面的统一美观,使小区房屋保值增值,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安装要求,不允许改变景观阳台的现状,可以在景观阳台处增设隐形防盗网。刮风下雨阳台轻微积水属于正常情况,预防高空抛物可以采取人防、物防等措施,比如加强高空抛物违法警示教育宣传、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等措施。为保证小区美观、安全,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擅自改变小区外立面,严禁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