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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无安全警示标志,村民乱打乱牵,导致安事故发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2 16:23 已回复

2023年9月30日07时左右,我父亲骑车经过汇流南路(兴隆四耳村路段)时,被当地村民在道路中央牵搭的绳子(固定灵堂棚子的,灵堂搭建在道路中央)勒住颈部绊倒,导致颈部,头部多处大面积勒伤擦伤,右手肱骨骨折。现仅手部手术就缝合了二十几针,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当时已报交警,交警已道路未交付为由拒绝责任认定,将此事推脱给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出警后,找到了当地村民,但又以村民拒绝调解为由推脱此事,让我们向法院起诉。2023年10月1日我拨打了12345反映相关问题,但直到10月7日才接到执法局执法人员的电话了解情况,但事后不了了之。经查看12345平台后才发现执法局、公共服务局、三岔街道接单又退单2023年10月9日我又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在2023年10月10日接到自称三岔街道办工作人员和东部集团工作人员的电话,人命关天,两部门一句加强管理,草草了事,就已发生的事故未提出任何解决方案,不是政府部门应有的工作态度,现各部门相互推责,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不作为。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此艰难。诉求:一、东部集团对下属施工单包庇维护,对未开通的道路无任何安全警示,没有封闭式打围,如此重大的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置之不顾,要求施工单位作为此次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事情发生后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当地村支书对此事后不知情,可想而知平时对安全的监管如何。三岔街道办对当地村民平时安全教育不到,村支书监管不到位,任由村民肆意妄为,乱搭乱牵,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要求追责。、村民吴某某应对此次事件进行赔偿。(有视屏、图片为证,需要可以提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3 15:2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9 15: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9月30日8时12分,东部新区交警支队指挥室接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警令,三岔街道汇流南路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已拨打120急救电话。东部新区交警支队指挥室接到警情后,立即派民警到事故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已送往医院就医,现场勘查后,发现该事故为施工区域发生的非道路事故,立即上报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派警至属地三岔派出所处理。事故发生地位于三岔街道汇流南路(兴隆四耳村路段)施工路段,由于该路段未交付使用,属于施工区域,该路段的警示标志、打围情况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设置。后经调查,事发情况为当事人驾驶两轮摩托车驶入施工路段,颈部撞上当地村民在该路段设置的绳子(绳子为固定灵堂而设置),摔倒受伤的事故。由于该事故发生地为施工区域,该事故警情由三岔所负责后续处置。 2023年9月30日9时许,三岔派出所接到分局指令称三岔街道汇流南路有人骑车摔倒,民警随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当地村民万某在汇流南路断头路处搭设灵堂,您父亲骑车从汇流南路经过时撞到搭设灵堂的绳子摔倒,民警到场时您父亲已送简阳人民医院医治,派出所民警现场将情况了解后如实登记,并电话告知您先医治您父亲的伤情,后续赔偿问题双方可自行协商,若协商不好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到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0月19日15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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