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永宁街道的领导:
对于你们10月10日在泸州网路问政平台上能书面的回复我的问政,我表示满意。虽然你们还是没有正面的回答我的问政内容,但最少你们没有用:经核查,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来忽悠我和广大网友。所以这次的问政希望你们也可以文字方式正面回答。
第一个问题:我2023年9月6号在网络问政上的问题,《纳溪区外滩路设置这样的临时摊位合规合法吗?》你们回复是:在设置过程中我街道已根据程序规定对该处临时摊区进行备案,并在摊区进出口处设置公示牌进行了公示。…我街道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商户已对棚进行整改。
补充提问:我想请问外滩路设置的临时摊位到底是合规合法的吗?如果合规合法那你们为什么又要求整改呢?如果不合规合法,我从2023年1月几日就开始反映,到现在10个多月的时间你们做了什么?(是否涉嫌渎职或不作为呢?)
第四个问题:在你们2023年10月10日的回复中,超过70%的篇幅写到,你们和我的5次面谈,至于谈话内容是些什么,你们清楚。我就拿最近9月12日、15谈话来说,你们知道我全程有录音录像。(你们回复的原文:9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乡环境综合服务站站长、胜利街社区书记到您茶馆与您当面沟通。
9月15日下午17:00左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社会治理办负责人、胜利街社区书记到您茶馆进行当面沟通答复,随后,我街道按要求在网络问政平台进行了回复。)感觉来的领导很多、很重视,但你们说的话兑现了一句吗?哪怕是一句承诺兑现了的?
9月12日、15日来都承诺 的书面回复,你们15在网上回复的是什么?(经核查,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只到拖到10月10日才给出上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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