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九月二十七号在自贡市贡井区的天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了一张江淮皮卡车,直至十月三号,六天时间,在正常行驶中出现发动机异响,发动机突然熄火,方向抱死,事后销售联系了售后服务点拖回处理,经检查所有线路均无问题,初步定性为发动机故障,要求拆卸发动机,但一切赔偿事宜未说,我们没同意,我们最初要求是退换车辆,销售和售后说没有达到那个条件,不予退换,只给予维修,出现重大发动机问题换个新发动机,我们同时也说可以,不过总得给予我们的误工赔偿和新车折旧费赔偿,对方销售商给予我们三百一天补偿,我们要求的是,赔偿我们三万元的损失,换一个新发动机,结果他们不同意,现在车在他们门店摆着,他们强烈要求我们把车拖走,拒绝处理,还扬言出现什么问题别找他们。片区的12315也只是叫我们先协商,等结果。真的是无法了,平民百姓真的就这么任人拿捏,我希望工商部门和其它的部门能介入其中,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以已交由有关部门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板向区委书记留言反映“新车质量问题”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了解。据悉,我局于2023年10月7—13日间几次收到您们的投诉和信访反映。我局长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经联系您和商家双方了解情况得知,10月10日你们双方经协调后商家书面承诺(具体如下:1、只要拆发动机,就要更换发动机;2、关于用车耽误,按天数计算,从本月4日起计算到通知用户提车止,300元/天,不再有其他费用;3、发动机首保和质保,以保养手册为准,从换发动机后接车之日起算;4、送保养三次)。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13日对该店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提供有该车的合格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该车行驶证、该公司10月10日和客户协商的用户要求、昭通博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淮昭通4S店)10月10日出具的免责书等手续。
经调查核实,您投诉涉及的车辆是货车,不是为生活需要所购买、主要是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故您的买车行为属于合同纠纷,不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和不属于《消法》调解的范畴。商家也明确表态他们按照之前对您的书面承诺给予处理,不同意您的其它赔偿诉求。
2023年10月16日,我局长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将调查情况和商家的赔偿方案告知了车主,您也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